豫建消技〔2025〕27号
关于开展2025年度“河南省建筑工程造价
专家库”动态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人员:
为进一步贯彻《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筹建“河南省建筑工程造价专家库”的通知》(豫建设标〔2015〕37号)文件精神,加强“河南省建筑工程造价专家库”组织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河南省建筑工程造价专家库动态管理工作。
2025年度河南省建筑工程造价专家库的动态管理工作,包括新增申报受理和已入库专家动态审核更新,具体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受理工作基本要求
(一)申请人从业范围
各省辖市、直管县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建设、设计、施工、咨询、监理、科研、高校等单位,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并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申请加入“河南省建筑工程造价专家库”。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好“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3.熟悉国家工程造价行业有关计量计价标准、规范及政策文件;精通我省各专业计价依据及相关政策。
4.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从事具体工程造价相关工作不少于10年且有本科以上学历。
5.从事科研教学工作,在相关工程造价岗位任教人员,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硕士以上学历、较宽的知识面,掌握本行业发展动态,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
6.省、市、县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专门从事定额解释、造价纠纷调解、具体参与过我省定额编制工作的业务骨干可适当放宽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1-3项中的全部条件及4-6项中的至少一条。
(三)专家库专业设置
1.根据工作需要,专业暂设置:政策法规、土建及装饰、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仿古、轨道交通等专业类别。
2.申请人自主报名,填写《申请表》(附表1),申请人可根据自身业务能力选择多个专业类别。
(四)专家履职范围
1.为全省工程造价管理重大课题立项,项目评估、科学论证、技术咨询等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2.为全省建筑工程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服务,指导编制、审核、评价相关计价定额和计价依据,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3.参与省、市、县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工程造价行业“红色调解”服务活动或“公开接待日”活动等有关事宜。
4.参与省、市、县有关工程项目计价问题的技术论证。
5.为我省工程造价行业发展、相关政策提供技术咨询。
(五)原“河南省工程造价服务公益专家”不再单独设置,合并到“河南省建筑工程造价专家库”内。
二、申报程序
申请人登录“河南省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 www.hncost.com),下载并填写“河南省建筑工程造价专家库申请表”及“河南省建筑工程造价专家承诺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超过时间不再接收(专家申请表不得随意改动)。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
(1)“河南省建筑工程造价专家申请表” EXCEL电子版及签字盖章PDF版;
(2)身份证扫描件;
(3)技术职称证书,包括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扫描件;
(4)执业资格证书,包括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证书扫描件;
(5)毕业证扫描件;
(6)近三年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或参与相关定额、计价依据、标准编制工作相关的成果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
(7)申报人对其所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PDF版,承诺书签名需由本人手写并扫描发送。
四、专家库管理
(一)我省工程造价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在库专家信息每三年更新一次。已入库专家按上述申报材料中提到的相关材料重新进行资料提交审核。通过审核的专家会在“河南省工程造价信息网”上进行通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整出专家库
(1)触犯法律,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2)违纪、违规被有关单位通报,影响专家声誉的;
(3)不服从管理、组织纪律散漫的、长期无法履职工作的;
(4)个人《申请表》弄虚作假的;
(5)在后续工作中发现申请人无法完成其申请专业正常工作的。
五、其他事宜
(一)资料申报时间
开始时间:2025年12月5日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
所报资料只需提供电子版扫描件。
(二)联系方式
邮 箱:hnsdezdezjk@163.com
联 系 人:赵忠爱
联系电话:0371- 66069711
附件:1.河南省建筑工程造价专家申请表
2.河南省建筑工程造价专家承诺书
附件下载:http://www.hncost.com/xxgk/003003/20251202/4273e77d-02ac-44c9-9326-d4d876048ca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