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建设工程人工单价改革指导意见
建设工程人工单价(以下简称人工单价)作为确定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是建设市场各方关注的焦点。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进人工单价改革,对合理确定建设项目投资,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由于人工单价波动较大,各地区、各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加强了人工单价的调整力度,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着调整不及时、不能满足市场实际需要等问题,为推进程人工单价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原则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完善工程造价信息发布机制,统一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要求,科学确定人工单价构成,加快人工单价市场信息动态发布,为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提供依据,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和劳务企业用工管理。
二、合理调整人工单价构成
人工单价是反映单位时间内建设工程施工生产工人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工资、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及特殊情况下工资性费用组成。各地区、各部门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计价依据修编工作,按照上述组成调整计价依据中的人工单价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中人工费、管理费和规费中的有关内容亦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科学确定人工消耗量
各地区、各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按照《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建标﹝2015﹞230号)的要求,科学合理测定人工消耗量,及时做好计价依据人工消耗量水平的测算和调整,形成动态调整机制。同时,结合调整人工单价构成,适时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相关费率,使计价依据及时反映市场变化情况。
四、动态发布人工单价信息
各地区、各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做好人工单价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人工单价信息动态发布,使计价依据的人工单价计算口径逐步接近市场。各省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市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作用,深入市场调查,收集施工现场资料,掌握市场各方主体对人工单价的意见和要求,及时提出预测。人工单价信息由各地区、各部门发布,一般每年至少一次。为便于工程建设各方了解全国人工单价变化情况,各地、各部门每年5月1日前集中发布一次,并报部标准定额司。
人工单价调整和信息发布工作涉及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力量,主动作为,回应行业和社会关切,结合本指导意见和实际情况尽快制定人工单价调整措施,为市场形成人工单价提供有力保障。